一、挂靠公司资质是有什么危害
1、挂靠,就建筑行业来讲,指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2、《建筑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发生此行为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严重的可吊销资质证书。
3、《招投标法》也明确了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挂靠资质有什么不好的方面
1、不少挂靠企业,选择资质挂靠,往往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因此很容易出现工程事故。目前法律对于这种现象是禁止的,被发现后可能拿不到工程款,甚至取消经营资格。
2、如果建筑企业想要长久发展,资质挂靠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一是,承接项目获得的利润还要先分别人一部分。二是,挂靠资质,业绩不在自己名下,挂靠企业拿着工程业绩
进行资质升级,最后挂靠费用也在提高。
3、资质挂靠,承接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很难得到保证。管理落后、施工条件不达标,违规施工等,带来诸多安全隐患。
三、挂靠的法律特征行为有哪些
1、它是一种借用行为。挂靠经营实际上是一种借用关系,这种借用关系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物的借用关系,其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借用资质、证照、经营权,有的是借用被挂靠人的信誉等等。为此,分清挂靠经营的内容,明确其合同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正确评价挂靠经营关系的前提。
2、它是一种独立核算行为。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表明,就于被挂靠方的关系来讲,挂靠方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被挂靠方地位平等。挂靠方是实体义务的履行者和权利的最终享有者,对经营活动能够独立核算,独自组织实施,是盈亏的终结承受者。
3、挂靠方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因为是借用被挂靠方的资质、信誉等并对外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挂靠方通常要以管理费、保证金的形式向其交纳一些费用。而被挂靠方只是配合承接工程项目,并非实际上真正履行所谓的管理义务。
4、挂靠多数是一种临时性行为。挂靠作为一种借用行为,这种性质决定了其暂时性,实践中往往是挂靠方在实施某项经营活动中才挂靠到另外一方,一旦工作完成,这种关系就不再存在。当然也有为了经营的需要长期挂靠关系的存在情形。